孟旭飞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拓宽了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但如何积极回应和妥善处置又成为一个新课题。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我们就必须准确把握互联网的特点与规律,树立全新的思维和理念,积极发挥网络优势,有效规避网络风险,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以开放的视野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公开机制。在信息日益公开化、行政日益透明化的今天,对于网络舆情采取简单的封、堵、围、盖等做法会越来越失灵,甚至适得其反。因此,要以一种开放的视野、法治的理念来推进网络民主,加强信息公开,争取工作主动,赢得信任支持。突出公开重点。对疑难信访听证、政风行风评议、纠风治乱、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加大网络公开力度,健全群众知晓、融入、监督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机制。创新公开方式。尝试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对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及时发布、公开。探索建立博客、微博等新载体,加大引导和宣传造势,扩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力。落实公开责任。把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触”网、公开信息、接受监督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做到凡是应当公开的权力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实务中与网民互动。
以平等的心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网络舆论的对接机制。网络信息资源的瞬间共享和立体传播,为网民提供了高速高效、畅通无阻的民意反映渠道,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热情。对于网络民意,我们应该保持平等的心态,予以正确看待、积极回应。要建立网络信息收集研判机制,设立专职人员时刻关注网络动态,最大限度地占有反腐信息。同时,提交专门人员对信息的可信度、反腐价值进行甄别考证。要建立网络信息处理沟通机制。对及时处理网络举报信息,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与网友沟通,发布权威信息,最大限度地取得网民理解和支持。要建立案件查处反馈机制。尝试通过网络新闻发言人、反腐博客、廉政微博等,定期与网民“互动”,及时通报热点案件查处情况等,形成良性互动效应。
以积极的姿态建立健全对网络舆情的引导机制。网络是网民参与反腐倡廉的重要工具,其功能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工具的正确运用。因此,我们绝不能把网络舆情视为“洪水猛兽”、一味进行堵截,而是要以积极的姿态进行引导,确保其在正确的轨道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及时宣传报道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方针、中心工作、重大典型、热点话题、创新成果等,让网络成为传播廉政文化的前沿阵地。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处置、妥善应对涉腐网络舆情,第一时间主动发布权威信息,避免不实消息被恶意炒作。及时纠正错误言论。网上言论纷繁复杂、目的各异,极可能成为少数别有用心者激化矛盾、蛊惑人心的工具。要联合宣传、公安、检察等部门及时揭穿不实信息、纠正错误言论、打击违法犯罪,促进网络健康发展。(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纪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