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日新华网报道,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原主任李林涉嫌受贿一案。庭上,李林含泪忏悔,“我辜负了党对我多年的培养,更对不起自己的家人,走到今天这一步我非常后悔。请法庭考虑我坦白交代、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情况,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和出路”并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100万元人民币和160万元港币的事实。
含泪忏悔!又见一个官员流下了悔恨与痛苦的眼泪——如果不是落到了今天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准备受到法律公正严厉惩治的下场,这一串泪水是否会滴下?笔者认为,这倒是一个很值得考究的问题。诚然,那些贪污受贿者在行违法乱纪之举时,是断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如果真的能够想到,他们会拿政治前途与人生的自由来换取金钱的利益吗?再说,相比更多的普通群体,党与组织给他们的工作与生活待遇已是相当的不错了。
触犯了党纪国法,做了一个领导干部不应该做的事,伸手拿了不应该拿的东西,那么,必然会为之付出惨重的代价。确实,我们的党与政府,是决不会容忍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用权力谋取个人的利益!
让我们感叹的是这样的一个镜头:当身着红色囚服的李林被带至被告席时,旁听席上一度传出其亲属的哭泣声。李林戴着黑色眼镜,脖子上贴着一大块胶布,精神状态明显不太好。他称自己一直患有严重颈椎病,自去年12月被收押后病情更加严重,经常痛得彻夜难眠,基本生活难以自理,开庭前在医院治疗了近两个月。说到此处,李林不时低声抽泣——自己的眼泪与亲属的哭泣,此时是多么的凄凉啊!早知这样的一个情境,又何必当初伸手呢?
“徇己之心切,则至公之理;贪仕之性彰,则连接之风德”《旧唐书》),此话说的是,徇私的心情太迫切,就会违背公正的原则;作官的太贪楚,廉洁的风气就会减弱。含泪忏悔的落马官员警醒谁?那落泪的官员及哭泣的家属,就是一堂相当深刻与生动的廉政教育课。笔者希望,在这一堂廉政教育课中,我们更多的领导干部能够读出从政为官坚持公正、秉公执法、执政为民的重要性,从而使自己的行为更加彰显党员干部本色,更加体现服务民众的宗旨,更加凸现廉洁奉公的风格。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