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王者可私人以财,不私人以官者也。——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六·齐纪二·武帝永明五年》
【注译】帝王可以因个人的喜好去赏赐钱财,却不可以因个人的好恶派人做官。
【解读】这是北魏皇帝高允的从祖弟高祐对高允何以治政的回答。高祐认为用人应当“唯才是举”,不能用只看资历、不看政绩优劣的浅薄办法。就是说,用人要不徇私情,不要把个人的好恶与官职的任免牵在一起。如果以个人的好恶选择官员,就破坏了唯才是举的原则,耽误政事。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